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对外开放方针,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适当修改是必要的。在今天的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向主席团作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王维澄说,法律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提出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草案,建议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随后,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草案。草案将印发各代表团进一步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分别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两个决议草案将印发各代表团,提请大会表决。
各代表团对主席团提出的补选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进行了酝酿协商。今天的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
各代表团共推选出监票人35人,经主席团常务主席研究,建议指定赵宝生代表为总监票人。今天的会议表决通过了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何椿霖向主席团报告了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他说,本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040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5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15件。议案的数量是九届全国人大以来最多的一年。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建议将268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的772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出席会议。